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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3-12-26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SZX2023FG089二、项目名称: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汕头市佳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汕头市濠江区礐石市场7号之一 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类(汕头市佳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本项目为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配送内容包含:肉类、蔬菜类、水果类、鲜鱼类、干货副食品、粮油等。全年不间断为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提供用餐食材配送服务。结算费用以实际采购食材的品种、价格、数量计算。 1、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2、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制造商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中标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中标供应商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中标供应商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3、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中标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5、中标供应商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6、中标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7、中标供应商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所在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3个市场的零售价平均价格×投标折扣率,供货价格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8、中标供应商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9、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各地政府定点屠宰厂(场),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10、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供应商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供应商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11、每次送货,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12、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半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半小时内送到。1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配合相应货品的更换工作,保质期过期的货品,免费退换。14、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供应商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6、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7、中标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8、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19、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中标供应商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供应商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映采购监管部门。20、中标供应商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 6,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洲(采购人代表)、郑泽璇、王凯松、林赛华、陈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为收费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5.1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汕头市佳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80 30.00 14.68 95.48 1 1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60 30.00 14.53 94.13 2 2
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80 30.00 14.68 92.48 3
潮州市宝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40 2.50 14.53 34.43 4
揭阳市鸿乐餐饮食材配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1.80 2.00 15.00 28.80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榕城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663-862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东升路以北富源汇1302号

联系方式:0663-332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663-3322666

广东泽盛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汕头市佳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汕头市佳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pdf
2024年榕城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2023120402).pdf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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