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3年12月27日 19:0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帮厨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集美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7日 19:06 |
预算金额 | ¥18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6155986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61559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6155986 |
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2024年度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帮厨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帮厨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89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供应商为集美区属国有企业,也是现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食堂服务单位,了解服务中的重点、难点。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除日常任务外,还涉及重要活动、会议等保障服务,以及协助各种突发应急情况的特珠服务等内容,在提供特殊服务时需联动集美区行政中心、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区纪检监察事务中心、区人武部等部门,涉及区政府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有能力及时提供协调人力、物力等方面可靠支持,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为保证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建议向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拟选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城监大队办公综合楼三楼
三、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 0592-6155986
2.财政部门联系人: 何中平
联系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95号
联系电话: 0592-6106198
六、附件论证专家签到表.pdf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厦门市集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