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采购食堂烹饪劳务服务的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期采购食堂烹饪劳务服务,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预算价格:29.88万元/年。
2、中选方式:综合评分法,见附件。
3、技术要求:
(1)团队人员配置:6人,含主厨、面点、墩子、服务员,自行决定团队的分工。
(2)团队必须有1名负责人,定期与本院行装处对接,全面负责食堂的管理、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协助本院监督食材配送公司的品质和数量。
(3)在规定时间段内保障职工正常用餐,提供烹饪制作服务(不含食材):包含热菜、凉菜、汤羹、主食(米饭、面食等)、小吃(包子、饺子等),厨房的清洁、餐具消毒等。
早餐7:20-8:30,用餐人员100-110人;午餐12:00-12:50,用餐人员130-160人;晚餐18:00-18:50,用餐人员50-70人,特殊情况需接待用餐的,提供桌餐劳务服务。
4、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以进行续签,续签不超过1年;
(2)付款条件:以中标价格按季度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站获取(地址:www.scnijcourt.gov.cn)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及要求
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2:00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902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审查,本项目报名名额为4家,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前4家作为比选供应商,不足4家的,以实际报名供应商进行比选,需提供以下资料(只审核资格用,可带走):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请各投标人在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8楼会议室现场进行投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要求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
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按照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见附件);
5、盖有供应商鲜章的报价单(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二轮报价,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格,超过预算价格报价无效);
6、参加比选的每个团队要进行为期一周的试运行,按照规定范围内的人均消费标准,自行拟定一周的菜品和管理方式,按6000元/周支付试运行一周的费用(需提供正式发票,保险费、税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 人: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 人: 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32-2058088
附件: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表.pdf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