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XZC2023-G3-004559-JGJD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5122000.00(元) | 广西锦华大酒 店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招标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招标项目 | 主要的采购内容包括:广西区公安厅职工食堂食品加工、餐厅用餐及相关服务(不含食材采购)劳务对外委托承包。 (一)新厅食堂位于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2号楼一楼,满足食品加工、员工就餐及接待用餐使用,一楼场地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厨房,另一部分为就餐区,面积共约3032平方米,满足日均 1500 人次用餐,特殊情况下满足日均2000人用餐。职工刷卡付费就餐。 (二)旧厅食堂位于南宁市新民路34号饭堂一楼,满足食品加工、员工就餐及接待用餐使用,一楼场地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厨房,另一部分为就餐区,面积共约790 平方米,满足日均330人次用餐。职工刷卡付费就餐。 (三)新厅和旧厅职工食堂配备有齐全的硬件设施设备,承包方须爱护设施设备,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不拖延不影响出品,确保所有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状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4个月(具体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覃素珍,李琼莲,覃访,何梅莉,殷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依据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039.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总得分:广西锦华大酒店:98.00分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公告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guangxibid.com.cn(广西招标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
项目联系人:殷 娟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92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陈有弟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699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