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XQM-SZ202311-20YNN
二、项目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64000(元) | 浙江家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嵊州市黄泽镇甲青村灵溪地弄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嵊州市鹿山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 嵊州市鹿山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邢常青,史永根,丁国荣,王晓峰,姚汉翔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家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70.8 | 68.5 | 71.0 | 68.1 | 71.1 | 69.9 | 16.36 | 86.26 |
1 | 绍兴市顺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67.5 | 64.8 | 65.4 | 64.6 | 68.3 | 66.12 | 18.0 | 84.12 |
1 | 浙江鸿团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7.3 | 64.5 | 66.2 | 64.6 | 67.6 | 66.04 | 16.62 | 82.66 |
1 | 嵊州市天然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8.5 | 37.5 | 35.9 | 38.2 | 41.0 | 38.22 | 20.0 | 58.22 |
1 | 嵊州市煜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38.0 | 36.0 | 34.5 | 35.6 | 40.1 | 36.84 | 16.22 | 53.06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9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嵊州市富豪路20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96221
质疑联系人:林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96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市千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领带园二路5号天池创业园1号楼212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276877
质疑联系人:zy15068978750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2768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附件信息:
嵊州市鹿山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定稿.docx
187.1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53.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