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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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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食品及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招标详情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食品及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 交易编号: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1207-000008-4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食品及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类项目编号:D01-12622700079265086Y-20231207-000008-4
    招标人:静宁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监督机构: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1450.458660
    采购内容: 第一包:学生专用纯牛奶670928盒、鲜鸡蛋670928枚、大米26514.5Kg、小米26514.5Kg、小麦粉106058Kg、亚麻籽油10605.8L、面包34580个、猪肉5855.954kg、牛肉22967.2kg、鸡肉1235kg。 第二包:学生专用纯牛奶788880盒、鲜鸡蛋788880枚、大米30210Kg、小米30210Kg、小麦粉120840Kg、亚麻籽油12084L、面包63840个、猪肉17358.01kg、牛肉11473.91kg。 第三包:学生专用纯牛奶742862盒、鲜鸡蛋742862枚、大米29535.5Kg、小米29535.5Kg、小麦粉118142Kg、亚麻籽油11814.2 L、面包34010个、猪肉6460.57kg、牛肉14631.14kg、鸡肉1330kg。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26476602001
    • 494.8267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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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食品及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 (二)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三)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具备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行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批发); (四)投标人为从事社会食品生产经营服务5年以上的企业,或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服务2年以上的企业(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内容:学生专用纯牛奶670928盒、鲜鸡蛋670928枚、大米26514.5Kg、小米26514.5Kg、小麦粉106058Kg、亚麻籽油10605.8L、面包34580个、猪肉5855.954kg、牛肉22967.2kg、鸡肉1235kg。
    • 2
    • E6200000600026476602002
    • 490.2803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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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食品及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002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 (二)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三)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具备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行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批发); (四)投标人为从事社会食品生产经营服务5年以上的企业,或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服务2年以上的企业(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内容:学生专用纯牛奶788880盒、鲜鸡蛋788880枚、大米30210Kg、小米30210Kg、小麦粉120840Kg、亚麻籽油12084L、面包63840个、猪肉17358.01kg、牛肉11473.91kg。
    • 3
    • E6200000600026476602003
    • 465.3516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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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供餐食品及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003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 (二)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三)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具备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行业《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批发); (四)投标人为从事社会食品生产经营服务5年以上的企业,或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服务2年以上的企业(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内容:学生专用纯牛奶742862盒、鲜鸡蛋742862枚、大米29535.5Kg、小米29535.5Kg、小麦粉118142Kg、亚麻籽油11814.2 L、面包34010个、猪肉6460.57kg、牛肉14631.14kg、鸡肉133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