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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城服公司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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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城服公司2024年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

我司(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需采购一批春节慰问品。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实城服公司2024年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东莞市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货时间:分批供货。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后,成交人每次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7个日历日之内将货物配送(含装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项目发布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和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招采平台(https://pur.yonyou.com/DGDSXNY)上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业绩要求: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同类供货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产品名称

推荐品牌

质保期

纯牛奶 250ml*12

蒙牛特仑苏、伊利、光明

6个月

臻选软香稻大米≥5kg/袋

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

365天

食用植物调和油≥1.8L/瓶

金龙鱼、福临门、道道全

18个月

酥心糖≥500g/袋

徐福记、汇福园、阿尔卑斯

18个月

零食大礼包(凤梨酥、沙琪玛等)≥1500g

徐福记、旺旺、百草味

10个月

保温杯(不锈钢316) 400ml-5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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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6种产品在下文中简称“份”。

(二)货物要求:

1. 响应人应按上述清单需求书,进行统一报价,不得拆分清单,如有遗漏造成报价失误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2. 采购清单中有参考品牌要求的响应人需按要求提供,如采购人所要求货物品牌对应规格已停产或已更换规格,响应人可提供同等档次品牌、或更优规格、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其他替代品,并备注说明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提供同等档次品牌或质量更优品牌的佐证资料,如经采购人核实成交人所报货物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中标资格。

3. 所供产品必须为全新的合格产品,不得拆开包装或开封,符合《食品卫生法》标准要求,产品质量按国家GB19855标准执行或成交人企业标准,(以二者中较高标准为准),其来源需合法合规,供货时采购人有权查验产品来源证明。

4. 报价人所投货物需符合国家以及食品的出厂标准,质保期需满足采购人清单要求,其中米、油、零食大礼包、糖等生产日期不得早于供货之日前2个月;牛奶不得早于供货之日前40天。

5. 成交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6. 实际供货时采购人将可能根据实际需求对数量作出调整,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调整供货,供货三天内在不影响产品包装外观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进行退换货。

7. 由成交人负责将6种产品统一包装为套装(箱体)的方式送货到采购人指定位置。

8. 每份产品成交人均需配置祝贺卡片,卡片内容字数要求在500字内,具体文字内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三)样品要求

1. 成交人收到结果确认函后2个日历日内需按要求提供样品1份(1箱纯牛奶 250ml*12、1袋臻选软香稻大米≥5kg、1瓶食用植物调和油≥1.8L、1袋酥心糖≥500g、1包零食大礼包(凤梨酥、沙琪玛等)≥1500g 、1个保温杯(不锈钢316) 400ml-500ml),并需准备包装箱将其完整打包为一份套装。

2. 样品将作为合同验收标准之一。

五、完成时间

分批供货。

自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之日后,成交人每次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7个日历日之内将货物配送(含装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六、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完成后,成交人完成供货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交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发票及请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有效资料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七、报价

采购总预算:¥49,9800元(含税)

单项限价:¥200.00元/份(含税)(/份:1箱纯牛奶 250ml*12、1袋臻选软香稻大米≥5kg、1瓶食用植物调和油≥1.8L、1袋酥心糖≥500g、1包零食大礼包(凤梨酥、沙琪玛等)≥1500g 、1个保温杯(不锈钢316) 400ml-500ml)。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包干,实行固定单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货物制作、运费、检测、材料费、服务费、装卸费用、包装费用、质保期保障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结算时不做调整。要求响应人提供总价及分项报价,分项包括:详见需求明细,响应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单项限价。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含税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1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模板)。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清单详见需求明细)(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报价活动不需提供);

4、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响应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到场声明(未到场或不参加线上签到必须提供,模板,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7、具备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至少1个同类供货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该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8、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资料(如有)。

★十一、响应要求

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方式,响应人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

(一)线上投标

1. →平台登录: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dshuanbao.com.cn/)→招标采购→招采平台→供应商注册→填写(点击下一步,完善供应商信息)→注册成功→返回招采平台主界面登录→投标。(详见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引)

2.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供资料并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人须严格按照招标平台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及要求报价,响应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以PDF形式上传到线上招采平台(PDF需为彩色盖章扫描件)。

2、报价文件必须按要求加密。

3、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十二、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报价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报价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报价保证金金额:¥9,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

2、报价保证金缴纳期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3、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银行

账号:8110901012101392781

4、成交人向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9,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作为本项目合同履约的担保。履约保证金作为成交人在该项目签署公司履约过程中违约金或罚款的扣罚来源之一,如成交人发生任何违约,成交人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成交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成交人提交退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申请并核实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若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未中标的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结果确认函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如因成交人报价保证金汇错账号或不足额均作无效处理。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星期二)上午10:00。

开标地址: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线上招采平台。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9-39028902(18468187249)

响应人须在开标时间十分钟内进行系统签到。逾期无效。

十四、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响应,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2、报价人如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5、本项目仅可提交一个响应方案,提交两个或以上响应方案的响应人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其他附加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有),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响应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响应人的响应IP地址一样。

9、已列入采购人及上级单位部门黑名单的响应人视为无效报价。

10、本项目以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主体,成交人需与项目实际费用支付主体(采购人、采购人下属公司或参股公司)分别签署合同。

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采购文件】东实城服公司2024年员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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