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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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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1月02日 13:3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及加工盐,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食品用类似原料,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方便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糖果、巧克力及类似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焙烤食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昆都仑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2日 13: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预算金额¥2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项目联系电话1584926908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单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瑞15849269088
附件:
附件1明细.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LF-HW-2024-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包:674177.6元

2包:1605314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优惠;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 小微企业名录 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20%扣除,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成交的,本声明函随同成交结果一起公告。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3)网页查询截图;(4)供应商信息表(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

联系方式:单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青工路4号(建工集团院内南二楼)

联系方式:李瑞15849269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电 话: 158492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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