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三亚基地餐食保障及食品配送服务 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 三亚基地餐食保障及食品配送服务 。
1.2 项目编号/包号: CZ2023012640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满足采购人三亚地区食堂餐食服务和食材配送服务要求,能够实现采购人三亚地区食堂餐食健康、新鲜、多样,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1.6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7 本项目服务地点主要为南航通航三亚基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桶井路62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基地)。
1.8采购价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 (人民币:元) | 总价限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食堂餐食服务 | 月 | 12 | 18000.00 | 216000.00 | 人员设置需满足岗位工作要求,准时完成采购人相关要求。 |
2 | 食材配送服务 | 月 | 12 | 42583.33 | 511000.00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3 | 延误餐 | 盒 | 7200 | 35.00 | 252000.00 | 该数量为预计数,结算以实际发生为主。 |
4 | 其他支出 | 月 | 12 | 500.00 | 6000.00 | 食堂餐盒、餐具一次性用品等 |
合计 | 985000.00 |
注:(1)费用含相关行业标准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行业标准的税率,以上报价 需包含所有附加费用。
(2)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 3 年( 2020 年-- 2022 年)的证明文件)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两年内( 2021年至报价截至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内容截图)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2.6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本次竞价采用资格后审程序,供应商应按照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顺序提供资料给采购人审查(文件命名为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23时59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采购人: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桶井路62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基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盛冠月,13876351221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投标人对竞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竞价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桶井路62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基地
联系电话:盛冠月,13876351221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通航战略规划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163号南航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6室
联 系 人:樊子靖
联系电话:13823030344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