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新鲜禽类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2-12 14:01
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对 新鲜禽类供应商库引入项目 (项目编号: 20231212134302044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所有具备能力和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新鲜禽类供应商库引入项目
(2)项目编号: 20231212134302044
(3)招 标 人: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二环路交口老JAC大学园区内餐饮公司供管部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新鲜禽类采购定点供应商库,公司现采购禽类分为鸡、鸭、鹅,要求竞选供应商必须能提供3大类产品分类品项,本库入选单位1-3家。成交后由项目单位与各供应商签订服务框架协议,自入库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4)发布媒体: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
三、投标申请时间及办法
(1)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
(2)投标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无。
(3)对供应商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如参选人为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提供至少一份2022年1月1日以来与餐饮企业或工厂/学校合作的合同复印件。
3、提供至投递响应文件前,参选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函
(4)投标申请方式: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网址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请未注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的投标人及时注册审核手续,注册请登录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首页中“会员注册”。注册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投标申请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5)提醒事项:会员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会员应及时递交变更申请(咨询电话:400-0099-555),如因会员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会员责任自负。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
(2)投标申请成功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起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缴纳文件费、下载文件、提交下载答疑澄清。招标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时00分
(2)逾期未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其放弃本次投标资格。
(4)若项目需要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优质采平台(www.youzhicai.com)上传投标文件至该项目目录。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南二环路交口老JAC大学园区内餐饮公司供管部
联 系 人:尹高升
电 话:13955192593
2023年12月12日
- 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新鲜禽类供应商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1-03 09:32
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新鲜禽类供应商库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新鲜禽类供应商库项目(项目编号:20231212134302044)项目,于2023年12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恰星食材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珍洪禽类销售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鸿之旭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01月03日 至2024年01月05日09时31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餐饮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餐饮公司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