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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食堂承包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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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本级)2024年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意向公示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本级) 2024年1(至)1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本级) 2024年1(至)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发布日期
1 2024年兴隆台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机构 (一)保障对象 兴隆台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 (二)保险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分段报销: 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对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比例赔付,无限额。 对于经盘锦市医疗保险中心审批使用的目录外药品,30%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赔付。 2.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赔付,无限额。 3.对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为12万元。 800 1月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机构 2023年11月9日
2 兴隆台区财政局办公楼食堂招标 工作日早午餐 52 1月 2024年1月3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本级)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