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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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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2024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2024年1(至)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配送物品均要求质量上乘,达到或超过商超水平,不得以次充好。 2.鲜活水产、禽类在验收称量后,由中标人负责清洗、去鳞、去毛、净膛,并送至指定地点。 3、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招标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更换,在要求跟换通知发出以后,保证 1 小时内更换完毕,直到符合验收标准。同时因中标人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不能及时更换的,具体的违约责任应在合同签订中予以明确。 4.中标人方在订单确认后,应及时安排供货,确保中心所需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并保证货物及时到达指定地点。甲方临时安排供货的,要求在 2 小时之内奖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送货的,具体的违约责任应在合同签订中予以明确。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特殊情况,产品不能按时到达,中标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5.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的食材供应,不得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如节假日、缺货、价格等因素不进行配送,因中标人配送不及时对食堂开餐造成影响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及违约责任在合同签订时予以明确。 6、供货质量要求: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必须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QS”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00.00 2024年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2025年度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