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成都市龙舟路小学
食堂燃气灶具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成都市龙舟路小学通过招标方式采购一批食堂燃气灶具设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应设备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3万元(不含)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项目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三、报价人须提供的资料、
1、报价表:需按格式填报。
2、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请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响应
5、组织实施方案
6、质量保障措施和安全施工等保障措施
7、售后服务方案
8、类似案例
9、产品请附彩色图片
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项目背景
成都市龙舟路小学食堂燃气灶具设备,须满足学校师生的供餐需求,预采购5台食堂燃气灶具设备满足学校食堂供餐需求。
五、项目要求
1、产品技术要求:
2、将原有灶具拆除到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堆放。
六、交货及售后要求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完整性.
(2)专业维护人员和机构等情况的可行性、科学性、完整性。
(3)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是否可行、科学、完整性。
(4)售后服务负责人具有高级售后服务管理师资格证书、电工证、中级职称证书;以上需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
(5)合同签订后二十日以内供货到位(具体时间以用户单位通知为准)。
(6)供货商应保证所有货物按交货日期开始计算,保质期为1年。
七、验收及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设备到达现场安装验收通过后,甲方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八、报价文件制作、密封要求
报价人应提供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如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GB/T148——A4型纸打印,图表等可按同样规格的倍数扩展,正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人的鲜章。
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在一起,密封最外层应标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项目编号,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印章。
九、报价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2024年1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评审地点
本次比选不需要报名,请报价人将报价文件于2024年1月11日14:00送到成都市龙舟路小学总务室,由采购人统一收取。
十一、其他:
1、报价人需仔细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2、如报价人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报价文件未对本项目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影响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13608046872
地址:锦江区糍粑店街93号。
成都市龙舟路小学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