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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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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1月08日 16:0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凤阳县公告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6:0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1915503117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主任 0550-6721694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工 19155031177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方式:向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凤阳县税务局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87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550-6721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盛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新城区中都城15栋-13

联系方式:王工 19155031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9155031177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