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原材料公开招标(第二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ZTBZX-WZ-2023-127)
本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因采购部成功,现发布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前期参与过的供应商须重新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1.招标条件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原材料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物资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
3.1.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2投标人须提供由具有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2023年的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包件内品种近六个月兽药残留检测报告(2包)不低于5种;质量检测报告(8包)不低于10种。
3.1.2 财务能力要求:
3.1.2.1 2021、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①须提供近2年(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②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有效)。
3.1.2.2 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资金的须附不少于10人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对应身份证(复印件。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3.1.2.3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关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或三个月内自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
3.1.3.1 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所投包件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食材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履约期间任意一次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2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个及以上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与业绩证明材料一致)
3.1.4.信誉要求:
3.1.4.1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 信用评价结果 中被确定为在 处罚期 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各一张,共计两张)。
3.1.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 行政处罚信息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 截图各一张,共计三张) 。
3.1.4.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共计一张)。
3.1.4.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两年(2022年01月至今)内无行贿记录,近三年(2021年01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各一张,共计四张。
3.1.5.其他要求:
3.1.5.1 投标人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在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3.1.5.2 相应包件生产商和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争投标,但1、2、3、4包件因涉及现场生产加工,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工厂的独资、绝对控股或一级代理证明或是直接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有效期内的购销合同。同时,生产商和其代理商如投标同一包件,则只选择生产商。
3.1.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4以下条款须投标人书面承诺
(1)中标公示期内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查勘。中标后甲方现场查勘中,中标人提供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及配送人员、车辆目录,并出具相关人员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购买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2)中标人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强制性防控要求外(提供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拒绝发标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定期和非定期临时检查。(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3) 中标人在期限内因各种原因需终止供应的,其供应资格顺延,并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供应停止期限后,再保留10个工作日的供应保险期,随时确保供应能力。(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4)中标人除不可抗力或政府强制性防控要求外(提供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拒绝发标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定期和非定期临时检查。(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5)中标人在期限内因各种原因需终止供应的,其供应资格顺延。并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供应停止期限后,再保留10个工作日的供应保险期,随时确保供应能力。(投标人须书面承诺)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4年 1 月 8日20时00分起至 1 月 13 日20时00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PDF及Word版本》(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5334292@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4年1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1000万元以下 | 1000~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
联系人: 刘刚
电 话:028-86435360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袁青
电话:028-86452729/18982280258
邮箱:35334292@qq.com
11.其它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为 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号为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4 年 1 月 5 日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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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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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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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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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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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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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供应地址 | 供应期限 | 最高限价不含税结算比例(%) | 预估包件不含税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2 | 蛋及蛋制品 | 详见服务要求 | 由招标人指定送达地点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4日 | 85% | 85 | 17000 | 含各类生鲜蛋及蛋制品,不含添加蛋类的米面制品和添加量低于奶的含蛋制品 |
8 | 糕点、面点及小吃 | 详见服务要求 | 由招标人指定送达地点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24日 | 85% | 84 | 16000 | 含各类常温、冷藏及速冻的中西式米面制品、糕点、小吃等,不含生干、湿面条和米粉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