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春节假日慰问品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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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财字[2017] 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对春节假日慰问品购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竞标。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高青县长江路小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春节假日慰问品购置 三、招标方式: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根据投标价格情况,由评委评议打分,确定中标单位。 四、采购项目包括:花生油2桶,调味品1盒,10kg面粉1 袋,10kg大米1袋,香油1盒,鸡蛋10斤,冷鲜精肉10斤, 各68份。以上采购数量为约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 为准。 五、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且营业执照中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三证合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 六、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时间: 自投标之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2:00—5:0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 2、地点:高青县长江路小学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0533—6776807 九、监督电话: 0533—6973608 (教育局党总支) 十、投标说明: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并提供发票。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 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 字样。 3.若被询价方不能按投标书要求签订合同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提供产品和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购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报价前每位供货商需交信誉保证金贰仟元,开标后不中标的当场退还,中标者将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