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相关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深圳路小学的委托,拟就“宜昌市深圳路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CZ2266-202401-01F
2、项目名称:宜昌市深圳路小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225万元,75万元/年
4、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宜昌市深圳路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详见第3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前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当 天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 型企业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8日17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投标文件上传: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8时30分
2、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投标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8时30分
2、开标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高新区兰台横路天臣科技港D栋二楼)开标室,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具备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的《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昌市深圳路小学
联系人: 刘欣伟
联系电话:15897556477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蕾
联系电话:0717-6213220
联系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兰台横路天臣科技港D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