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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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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社会代理]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01-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2月4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CCYY-ZB-20240101

2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约190万元,按照学生1067人(用餐人数约980人)

4 采购需求:

4.1 服务内容: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

4.2 学校人数:学生1067人(用餐人数约980人),以实际发生为准。

4.3 用餐标准: A 餐: 15 元/餐/人; B 餐: 10.5 元/餐/人

4.4 菜谱设计形式: 餐:一全荤,两半荤,一素,两种主食; B 餐:两半荤,两素,一种主食。

4.5 餐费收取: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4.6 服务地点:绿园区青荫路 302 号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

4.7 送餐方式:热链配送

4.8 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4.9 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5 合同履行期限:学校与中标的供餐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及相应的承诺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年内至少3次(每学期2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年,到期后重新招标,如价格有变化则必须重新招标。

6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配餐企业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配餐企业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3.3配餐企业必须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用信息手段,公开食品加工全过程。配餐企业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查设备和检验人员,具备对食品原材料快速检验检测的能力。

3.4配餐企业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3.5配餐企业需提供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6配餐企业需提供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及安装GPS定位系统证明;

3.7 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C以上(热藏),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3.8人员要求: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

3.9财务要求:配餐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10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配餐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中国谈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配餐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1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不得分包和转包。

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或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原件办理。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 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cyyzb2022@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成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证书和集体配送资质及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2月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

地址:绿园区青荫路 302 号

联系人:田长青

联系方式:1310442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8043185158 曾晓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晓雨

电话: 18043185158

4.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教育局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

采购人联系方法

13104429277

采购人地址

绿园区青荫路30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804318515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八十八中学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190.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19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配餐企业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配餐企业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3.3配餐企业必须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运用信息手段,公开食品加工全过程。配餐企业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查设备和检验人员,具备对食品原材料快速检验检测的能力。3.4配餐企业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3.5配餐企业需提供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3.6配餐企业需提供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及安装GPS定位系统证明;3.7 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烧熟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C以上(热藏),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3.8人员要求: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3.9财务要求:配餐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3.10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配餐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中国谈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配餐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1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3不得分包和转包。3.1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供)或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原件办理。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01-12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4 10:00

开标时间

2024-02-04 10:00

开标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一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曾晓雨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8043185158

附件:
  • 88中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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