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
第一轮 | 2024-01-12 16:45:07 | 2024-01-16 16:45:07 |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
第二轮 | 2024-01-16 16:55:07 | 2024-01-16 17:55:07 | - -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眉山韶华锦江宾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马** | 联系电话: | 158 7577 |
供应商类别: | 经营类设备、材料、库存物资等 | 最低下浮比例: | 3.00 %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 200 元 | ||
项目概况: | 为确保CBD二期食堂筹开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现场工程施工进度,韶华宾馆拟对CBD二期厨房设备进行采购。 |
质量要求 |
1、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且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2、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若采购人有技术要求的按采购人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 |
工期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全部合同约定内容之日止,其中交货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中选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5日内送货上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厨房设备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合作协议》。 注:中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