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4年01月16日 15:0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盘锦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 15:0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29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79.93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7-2653886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鹏飞 0427-88201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陆玲 0417-2653886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2024-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9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或现场递交以下资料(邮箱:121753579@qq.com,联系电话:0417-2653896,联系人:王莉莉、金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JX2024-03+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邮件后与联系人电话确认。 以上资料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购买文件费用以到账时间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时间均不得超过2024年1月23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否则将视为获取采购文件失败,无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文件费转账汇款时应备注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简称)。因以上信息标注不清给供应商造成的不利后果,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购买文件费用指定账户: 汇入单位账户: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营口站前支行 账号:1200100001102494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100%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联系电话:024-8650111-7203、7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427-8802110-2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李鹏飞 0427-882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体育场南街7-甲20号
联系方式:陆玲 0417-2653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玲
电 话: 0417-265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