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驻金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投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驻金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BXACAD-WC1001(01)
三、项目概况:
驻金平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供货服务期内能够及时供应各类主副食及配送服务,主副食包括但不仅限于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肉禽蛋类、生鲜水产、干货调料、饮品、乳制品等。
项目预算金额约40万元/年,供货服务期三年,具体以实际为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预算经费:40万元,资金已就位。
服务期限:供货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至服务期终止;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标准:食材原料要求新鲜、卫生、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7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不合格食材食品材料,或以不合格材料制作的食品,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5.供应商拟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注:具有竞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竞标,否则其竞标将被否决。
(三)其他资质
1.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投标申请人2020年-至2022年度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投标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需自行承诺;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以及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应提供依法推迟缴税或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获取方式(二选一):
(一)网上投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在获取时间缴费报名费,向邮箱291398975@qq.com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现场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在云南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泰和街28号)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400元/份(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售后不退,首次参加过竞标的第二次不收取费用。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7日14:00时。
(二)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三)报价方式:密封包装,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标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及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某单位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376944483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易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蒙自市泰和街28号
联系人:贺工、向工
联系电话:18087964546、1592533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