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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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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振兴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7: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项目联系电话0415-3141234
采购单位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连女士、0415-3866985
代理机构名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工.0415-3141234

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DCG-202401-03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食品配送服务,主要对蔬菜、豆制品、干调、饮料、方便面、水产品、碳氢油等配送,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的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1.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确认。现场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确认;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dhdzb@126.com)并致电0415-3141234,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报价不得高于97%,超过97%的比率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比率以整数计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连女士、0415-3866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宏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路鸿安新村小区9#、10#楼1-2层

联系方式:蔡工.0415-3141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 0415-314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