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
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内容
工作日内为盐亭农商银行总行职工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和接待餐(不对外经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依法取得餐饮营业执照。
(二)具有餐饮行业3年以上从业经验或经历,以及保障食堂正常运营的专业团队。
(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物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经营地点在盐亭县域内。
四、费用承担
(一)食堂经营场所、烹饪设备设施由盐亭农商银行提供;因食堂正常运营产生的水、电、气费由盐亭农商银行承担;盐亭农商银行按不高于11500元/月的标准向餐饮服务供应商支付固定补贴费用,同时,根据中午实际就餐人数按5元/人/餐的标准向餐饮服务供应商支付浮动补贴费用。
(二)餐饮服务供应商以其自身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采购餐饮原材料、雇佣员工等,其产生的费用由餐饮服务供应商承担。
五、就餐标准
承包期间,就餐人员按早餐4元/人、午餐10元/人、晚餐6元/人标准自行支付餐费。总行会议和接待各级检查需要用餐时,餐饮服务供应商按适当高于成本价收取费用,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按月结账。
六、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固定补贴费用最高限价11500元/月,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浮动补贴费用标准、员工就餐标准为固定金额)。
(二)本项目在通过报名审核的餐饮服务供应商中根据报价、履约能力筛选3家进行试餐,以确定最终供应商。
(三)资料要求: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四)资料截止递交时间:2024年1月30日上午10:00前,超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资料递交地址:盐亭县凤灵街道文同路下段375号,盐亭农商银行综合楼5楼办公室(联系人:朱先生,13981150693)。
(六)试餐地点及时间。试餐地点:盐亭农商银行总行职工食堂;试餐时间:2024年2月1日、2日、4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试餐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供应商),试餐标准及费用盐亭农商银行确定。
四川盐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