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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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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详情

[交易公告]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24

项目概况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2 月 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g202401004-1

(二)项目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31.2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31.2万元

(六)采购需求: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详细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1年(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作息和加班时间执行)。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服务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 ”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4 年 01 月 25 日 9:00 至 2024 年 01 月 31 日 17:30,节假日(含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 CA 锁通过宿迁经济技术 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点击“供 应商登录 ”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 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 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 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谈判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30

(二)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 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电子平台 ”),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 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 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 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 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885962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

联系方式:李木子 17714915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庆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洞庭湖路87号203室

联系方式:15250773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525077361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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