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4年1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详细情况

2024年01月25日 18:53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2024年1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需求概况 :
一、采购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二、采购标的包括:肉类、水产类、瓜果蔬菜和农副食产品等各类食材。 三、采购标的数量:按实际用量测算。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一)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所有的食品为非转基因食品。 (二)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 (三)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四)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锋利的有伤害性的材质。 (五)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六)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工具。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3
备注:
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