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N2023-14-896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中菜市白肉区域二期第16-17号门面
中标费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安徽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联合体
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负责采购人食堂所需的肉类、蔬菜类、水产类、水果类、干货副食品类、家禽肉类、禽蛋类、咸货冻品类供应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邵荦、王丽、张栋、杨晓梅、蒋俊树、李春夏、单晓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78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 址:***** 3398号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36号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本项目不适用)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本项目不适用)
公告附件: 中小企业申明函.pdf 2024-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定稿)12.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