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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平潭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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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190]FJRY[CS]2023001二、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福州市好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工农路204号仓山港头农贸市场商品房1-3号楼连接体1层09店面-11,365,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福州市好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餐饮服务食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招标人要求响应招标人要求响应招标人要求响应招标人要求1,365,6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方实雨
评审专家: 李劲松、 侯传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505 0100 2406 0000 066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792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对3家供应商进行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经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3家磋商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福州市好口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福建匠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的福建食语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中路5号

联系方式:0591-8628103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楼8层03室

联系方式:0591-87917589-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蓉

电话:0591-87917589-817

福建省荣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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