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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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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1月29日 16:2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6:2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8.556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960000
采购单位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先生1370006116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 0416-3960000

项目概况

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D20231212

项目名称: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556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556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厨具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交至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唐先生13700061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16-396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16-39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