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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2024-VGBOHM-F1001)(第1包)
发布于 2024-01-30

招标详情

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卢氏县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GBOHM-F1001

3.服务内容:主要包含果蔬类:蔬菜、水果等;肉类:牛肉、羊肉、猪肉、兔肉、鸡肉、鸭肉等;水产、冻货:鱼、虾等;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等;豆类、奶制品类饮料:豆浆、牛奶等;干货、调料类:干辣椒、盐、酱、醋、味精、鸡精、八角等;半成品类:火腿肠、腊肠等的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采购预算: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包内所有产品进行统一折扣率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每年约30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6.交货地点:卢氏县某1处驻卢单位。

7.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等工作。

8.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2次,不超过3年)。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项目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1.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售后等。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如有变更的,提供工商企业变更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自有配送能力的加盖公章承诺函及相关自有配送车辆证明材料。如是合作第三方物流公司车辆,须提供与该物流公司的合作合同,以及物流公司有效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冷藏保鲜设备)。

(六)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②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七)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重大产品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情况;并在人员、供货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②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③禁止投标期: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中“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卢氏县。

3、领取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提供具有统一机构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与获取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满足资格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财务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及书面声明;

3.6.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军队采购网”网站查询证明。

注:以上资料需准备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南省卢氏县某部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卢氏县某部

联 系 人: 朱助理

联系电话: 180919648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华杰

电 话:13373967208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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