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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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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JPH2024002二、合同名称:2024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三、项目编号:[231019]MDJZC[CS]20230001-1四、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景福街156号

联系方式:0453-6996818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华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城国际23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0453-6435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1(项)¥660,000.00¥660,000.00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2、采购预算:660,000.00元3、资金来源:财政内资金4、服务地点:市区及镜泊湖景区5、合同履约期限:1年(1+1+1),本项目中标方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如甲方对乙方第1年服务满意,按照规定予以续约,续约条件和要求与现需求内容一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1、服务要求见附件3、其他要求: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中标方必须保证湖区食堂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4)中标方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变质、腐败、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5)要保证菜品质量、饭菜卫生、安全,留有样品饭菜。(6)中标方须具有物业管理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7)要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着厨服,佩戴隔离口罩;用餐场所要求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做到高温消毒。2、人员配备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年龄在30周岁至60周岁,能够长期在湖区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每天将工作场所清理干净确保无油污、用具干净、全场进行消毒。(1)采购项目服务费包括主副食用料、燃气(燃油)费、服务人员费用(工资、保险、体检、服装)、食堂消耗品(餐纸、牙签、洗洁剂)、食堂保洁品、厨房维修改造等费用,中标方必须遵守相关制度,服务人员需按要求培训达到标准后方可上岗。(2)采购期间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中标方为用工人员提供上岗前体检,保证用工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4)为了保障在工作期间劳务人员人身安全及权利,中标方应为全部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元)。(5)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中标方负责设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6)服务项目最低人员要求:食堂管理人员1人,厨师2人,改刀2人,面案2人,洗碗工(勤杂)2人。(服务人员数量变化由淡旺季实际就餐人数决定)三、法律责任划分 1、就餐人员若食用菜品后发生腹泻、中毒等情况,应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 2、本项目内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若发生工伤、身亡等情况,责任及赔偿由中标方承担。四、付款方式 按实际发生验收、结算,按季度付款。

合同金额: 6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市区及镜泊湖景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方需按技术参数提供服务

合同附件:

食堂.pdf

技术参数.pdf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2月01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