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4年02月04日 17:2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谷物/稻谷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4日 17:2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叶玮、项瑾、江媛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9339593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江女士 0591-87723270 陈先生 0591-885002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楼四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程珉 17759339593 |
一、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3]171-1号(招标文件编号:鑫之源采招[2023]171-1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中村6-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大米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包1服务要求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履约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首次签订2年合同,待2年合同期满中标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后,可再续签1年合同。 | 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包1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玮、项瑾、江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合同包进行收取,合同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号:3505018777070000091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同包1成交供应商承诺:
1.1承诺合同包1大米价格按以下三种方式询得的最低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1.1.1以永辉红标店或仓储店、朴朴超市、大润发超市、新华都超市等大型商超同期同类商品公布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下浮15%作为最终结算价格,特价商品以特价与基准价下浮15%后价格较低者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1.1.2以本地大型批发市场包含但不限于福州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新西营里农产品交易市场、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等询得的批发最低价(含税费、运费等费用)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1.1.3以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j.fujian.gov.cn)公布的《粮油价格监测周报》中大米类批发价格作为基准价下浮5%作为最终结算价格。
1.2承诺合同包1大米初次结算定价后须保持相对稳定。
2、承诺向采购人开放所提供食材、商品卖场(门店)价格查询端口供采购人随时查询,未提供以上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承诺依照采购人实际所需大米品种进行供货,未提供以上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合同包1成交供应商:福州恒丰米业有限公司,总分:83.5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地址:/
联系方式:江女士 0591-87723270 陈先生 0591-8850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福新楼四层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程珉 17759339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珉
电 话: 17759339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