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SH-2024-02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3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01包榆溪大道西办公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01包榆溪大道西办公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0 | 1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2(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02包榆溪大道东办公区(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02包榆溪大道东办公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0000.00 | 13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合同包3(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03包长城北路办公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4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03包长城北路办公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0000.00 | 4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 农业城市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肉食产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屠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质(含屠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定点屠宰证)及生产厂家授权书。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北座7楼西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a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委托代理人到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企业至少一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5号
联系方式:杜安 联系电话:0912-6668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联系方式:李蓓蓓 电话:13720465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蓓蓓
电 话: 1372046555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榆阳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4日 21: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北座7楼西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0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蓓蓓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2046555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杜安 联系电话:0912-66681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荣硕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中央公园三期F座7楼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蓓蓓 电话:13720465553 | ||
附件: | |||
附件1 | 市税务局食材供应项目 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