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精神病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食堂物资配送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3122200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食堂物资配送 | 其他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85 |
合计金额小写: 3259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贰拾伍万玖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按实际采购物资核定单价金额的85%结算
分项报价表金额单位:%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下浮率报价 |
1 | 肉类 | 类 | 1 | 15 |
2 | 水产类 | 类 | 1 | 15 |
3 | 禽蛋类 | 类 | 1 | 15 |
4 | 米面粮油类 | 类 | 1 | 15 |
5 | 蔬菜类 | 类 | 1 | 15 |
6 | 豆制品类 | 类 | 1 | 15 |
7 | 干货类 | 类 | 1 | 15 |
8 | 调味品类 | 类 | 1 | 15 |
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金沙南路 505 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范围:食堂所需物资全品项(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类、蔬菜类、米类、冻货类、水产类、调味品、粮油、干货类)供货、配送服务
2、服务要求:配送频率一般为一天一次,上午七点前送到医院食堂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提前 1 天列明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中标人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送,且如实提供市场批发价格的证明资料。
3、限价定价规则1)采购人每个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后两个工作日以浏阳市比一比超市(可根据情况协商调整)采集的同类商品平均价格作为限价定价依据。2)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周期、价格等进行调整。3)如采购人有采购当地有机蔬菜的需求,供应商必须承诺能按需供货,且必须承诺所供蔬菜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限价定价由双方协商。
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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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按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折扣率结算,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后,按月进行支付。采购人按月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当月配送服务费用由当月实际配送金额、中标人所报下浮率、当月质量考核相结合,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考核罚金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项目清单及要求(一)、肉类1、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1、提供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感官:肉体具有正常的颜色和质地,有弹 性,新鲜,无异味,冷鲜猪(牛、羊)肉不得 注水,无水感,肉体无损伤变色。 3、贮存运输条件和保质期:不得与有毒有害、 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 4、产品符合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T9959.2-2008 分 割鲜、冻猪瘦肉(如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
2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3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 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及相关加工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 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 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21》及其他相关标准(如有更新,按 最新标准执行)。 |
2 |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 水产品及相关加工产品 | |
3 |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三)、禽蛋类1、 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白条鸡、鸭、鹅鲜肉 | 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 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 2707-2016)(如有更 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
2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 | |
3 |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 |
(四)、米面粮油类1、要求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大米、面粉、食用油 | 1、符合 GB 1354-2009 、GB/T 17756—1999 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类 型 | 品种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感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 1、货物配送量应与需求计划量 相符。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时,须一并提供当批次产品的农 药残留检验等质量合格证明材 料。 2、符合 NY/T 2798.3-2015 无 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 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蔬菜的安 全要求;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分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 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苔、 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
豆类 | 四季豆、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 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 豆粒瘪而小有异昧 |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整 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 机械损伤。 | |
食用菌类 |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各类豆制品 | 新鲜、无异味、无霉斑、有简易包装以保证食材不裸露在外。非散装,带有独立包装,食材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到货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莲 子、薏米、干蘑菇、粉丝、墨鱼、鱿 鱼、紫菜、干辣椒、黄豆、绿豆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调味品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八角、桂皮等,各项产品符合《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 |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下订单:甲方向乙方提出配送各类副食品、调配料、水果、包点、米粉、荤菜(猪肉之外的新鲜牛、羊肉、鸡、鸭鱼类等)、蔬菜类、干货、豆制品、冻货等货品,应提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2.乙方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等问题,甲方不能拒收。3.乙方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乙方当天拿走;如甲方需要使用器具,甲方需保管好。4.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等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或换货。5.甲方通过保障食堂餐饮安全、及时供货、节约财政资金、保障食材品质、提高服务满意度。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核定并支付乙方配送的货款。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按需采购各类副食品、调配料、水果、包点、米粉、荤菜(猪肉之外的新鲜牛、羊肉、鸡、鸭鱼类等)、蔬菜类、干货、豆制品、冻货,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配送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产品。①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②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③运输要求1)乙方不对甲方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3)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4)乙方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5)乙方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乙方承担。
④出入库管理:乙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⑤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乙方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 48 小时以上。浏阳市精神病医院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⑥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价格确定
1、报价方式:基准价以浏阳市比一比超市的报价为依据。2、定价周期(一个月为一周期)及最终结算单价确定:本项目按实际采购的物资核定的单价×折扣率结算,须提供对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发票和配送清单后,按月进行支付。采购人按月核定并支付配送服务费用,中标单位当月配送服务费用由当月实际配送金额、中标人所报下浮率、当月质量考核相结合,当月配送服务费用=当月实际配送服务金额-当月考核罚金。3、若商品在浏阳市比一比超市无报价,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三方询价,按询价的最低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率结算。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湘财购〔2022〕10 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长财采购〔2022〕6 号)以及长沙市财政局关于 2022 年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通报及 2023 年预留份额填报要求的通知(长财采购〔2023〕10 号)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购需在扶贫 823 平台以及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由采购人自行在平台直购,不包含在本项目内。5、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合同价格,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及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以及每个月去浏阳市比一比超市定价所产生费用等各项费用。
数量确定数量要确保准确,原则上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电脑打印的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凭证。
绩效考核1、考核范围和方式:针对配送食材数量、质量、配送响应时间及其他服务满意度每月进行评分。(附后)2、供应商每天配送食堂食材;3、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月考核;4、评定结果:综合评分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中标供应商要做出书面的整改承诺。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票否决下列情形:1.配送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的;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3.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食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4.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其他要求1、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供货商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供货商配送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2、货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3、供货商在收到使用部门供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供货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货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货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供货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货商承担。因供货商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货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货商赔偿。5、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且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1)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4)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6)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7)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8)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9)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10)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十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1.中标单位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在以前的项目服务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2.按时送货:供货期内,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原则上每天上午 7:00 前)提前供货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退换货处理:对于货品品种、型号、数量、规格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检测不合格,采购人要求退换本批次货物,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确保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 10%罚款。对检测货物等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2.1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乙方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乙方配送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甲方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2、乙方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甲方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甲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3、乙方在收到使用部门供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乙方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甲方的正常需求量。甲方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乙方。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乙方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甲方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甲方连续两次退回或合同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5、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且甲方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1)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4)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6)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7)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8)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9)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10)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金沙南路505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里牌街道五一大道 318号佳兆业广场写字楼五楼 513A |
法定代表人: | 邓宗伟 | 法定代表人: | 阳受平 |
委托代理人: | 邓宗伟 | 委托代理人: | 唐娥 |
电话: | 0731-83612035 | 电话: | 18874858257 |
传真: | 0731-8367226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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