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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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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项目信息

招标详情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项目信息
交易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40207-000038-1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项目编号:D03-12622700079265086Y-20240207-000038-1
招标人:静宁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鑫晟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监督机构: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是否重大项目:项目概算(万元):39.610000
采购内容: 为保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确保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并化解学校管理风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集中管理及培训。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满足采购单位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必须准确无误地完成所承诺的服务事项,随时准备为采购人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 第一包: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18人; 第二包: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 115人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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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6200000600027144268001
20.0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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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派遣项目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标段内容: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18人
2
E6200000600027144268002
19.5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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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静宁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劳务派遣项目002 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标段内容: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1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