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意向公示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至)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采购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物业委托管理事项包含保洁服务、食堂服务、司机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全部物业人员必须在三日内到位。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如在服务期内,服务质量满足甲方需求,服务质量好,经验收合格后,可续签1至2年。顺延合同须每年由甲乙双方续签。 | 119 | 3月 |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 2024年2月19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