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IAF-F1001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一家中标单位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质量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南通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配送 | 符合国家食品检验标准 | 年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南通市通州区 | 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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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项目以“优惠率”为单位进行报价(10%≤优惠率≤10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年预算64.8万元/年。 费用一月一核算,结算价格=核算基准价*(1-优惠率)。基准价确定: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各类主副食品价格平均价为为基准价。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送货单,由甲方相关人员与乙方送货人员进行现场实物称重验收,查看副食品质量、数量等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满足要求后方可登记入库。注:乙方每次需向甲方提供肉类、蔬菜等副食品合格检验证明。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被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 :30 ,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南通高新区金通路8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869409328@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3月13日前,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06286915。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勘察,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等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高新区金通路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38628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