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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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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三厂、包场法庭采购电磁灶具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详情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三厂、包场法庭采购电磁灶具项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包场、三厂法庭全电厨房项目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 二月 二十九 日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 包场、三厂法庭全电厨房项目 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包场、三厂法庭全电厨房项目 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⑥提供电磁灶具类产品CE认证证书。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官网自行下载。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7 日 14时30 分(北京时间)。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施永华联系电话:15962812999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有关要求说明

1.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功能的要求。

2.品牌要求:①招标文件中提供建议品牌的,投标单位可以在建议品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建议品牌的,报价人应根据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确定品牌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3.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 、采购项目概况:

下列项目属于中标人施工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确认,临时场地自备。

(2)施工用水、电:由投标人自行接电、接水。

(3)场内外道路:畅通。

(4)其他:本工程的施工质量与验收、工期、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材料、设备的供应等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竞价、资格后审 的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1

15+15双头单尾小炒灶

1

5kw台式单头

1

2

3.5*2双头嵌入台式

1

3

电力电缆

YJV22-1-4*16

45

4

电力电缆

RVV-1-4*10

15

5

电力电缆

BV-6

48

电力电缆

BV-4

2

6

电缆保护管

48

电缆线槽

45

开孔

8

配电柜

挂壁式

1

7

配电柜

挂壁式

1

8

现场拆除,安装,运费

三厂和包场

1

三、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主材由甲方认证认价)。

第三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采购制作安装。

2.服务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内

(二)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总款金的90%,余款等质保期后付清,不计息

(三)售后服务

1、质保期: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贰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必须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四)其它相关说明:

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任何影响承包价之情况,根据现场情况考虑相应的维修方案及投标报价,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现场勘察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1596281299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1、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送至招标人,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所有开评标程序等由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 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投标报价一览表须单独密封,投标报价不得出现于投标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7)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 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及设备费、机械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利润、施工措施费以及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内。

(2)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6 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8、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

第四部分 开评标

一、开评标程序
1、 招标人组织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5)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6)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评委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 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权。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 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最低报价为止,则此时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1、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各两份以及采购单位主管部门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因中标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限止其参加在本市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采购招投标活动。

4、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单位。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招标人。

2、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取消相应会员资格6个月,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名称

响应文件位置

说 明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第 页

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第 页

见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4

诚信承诺函

第 页

见附件

5

现场勘查承诺书

第 页

见附件

6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页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第 页

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见附件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见附件

10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书

见附件

11

电磁灶具类产品CE认证证书

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 页

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须单独密封

见附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我公司认真对照招标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投标,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 间

受处理的原因

(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处理的,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某种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备 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单位(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我单位(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诚信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及法人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及法人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

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投标报价

(元)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密封后放在价格标中。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项目分项报价单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于开标前不得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