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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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建筑消防设施和电器防火检测项目 |
所需服务 | 检验检测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民政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 12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预计为2024年3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如遇资质内容调整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电气防火检测机构资质; (2)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统中注册 (3)具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一级)(如没有须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4)北京消防协会颁发的《电气防火技术服务机构资信证书》、消防协会会员资信证书(如没有须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5)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没有须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6)《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参加本比选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服务商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服务商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格式见附件); (12)服务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逐页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行为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商务及技术文件 附件1——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2——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等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参照比选文件技术要求自行编制)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有无回避情况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
项目内容 | 本单位建筑面积49000m2,共计楼宇8栋楼宇,最大建筑层数6层。现需对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应急广播、声光报警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供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门(双、单钢)、气体灭火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等建筑内消防系统设施及配电柜和动力、开关、插座、照明灯具以及其配电线路、闷顶(吊顶)内敷设线路及临时用电线路等电气设备进行检测(本项目均需通过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 |
项目编号 | ZJ2024BJ1000928 | 项目名称 | 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建筑消防设施和电器防火检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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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检验检测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民政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 12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预计为2024年3月。 | ||
资质(资格)要求 | (一)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如遇资质内容调整按照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电气防火检测机构资质; (2)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统中注册 (3)具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一级)(如没有须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4)北京消防协会颁发的《电气防火技术服务机构资信证书》、消防协会会员资信证书(如没有须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5)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如没有须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6)《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参加本比选工作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服务商信用记录查询声明及网页截屏;服务商须在查询声明后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格式见附件); (12)服务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逐页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行为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商务及技术文件 附件1——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2——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等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参照比选文件技术要求自行编制)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 ||
项目内容 | 本单位建筑面积49000m2,共计楼宇8栋楼宇,最大建筑层数6层。现需对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应急广播、声光报警装置、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供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门(双、单钢)、气体灭火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等建筑内消防系统设施及配电柜和动力、开关、插座、照明灯具以及其配电线路、闷顶(吊顶)内敷设线路及临时用电线路等电气设备进行检测(本项目均需通过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并提交比选文件) |
联系人 | 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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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69491340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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