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防排烟系统设备、材料采购
发布时间:2024/2/29 10:23:39
根据菏泽市国资委《菏泽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山东菏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山东菏建建筑集团菏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经菏建国投公司批准,对山东菏建建筑集团菏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项目防排烟系统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采购人:山东菏建建筑集团菏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菏建消防招字[2024]-01号
三、项目地址:菏泽市长江东路以北,上海路以东
四、采购情况
本次采购范围为菏泽市立医院东院区项目防排烟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各类风机约117台,总价款约300万;
品牌要求:无
材料要求: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具备产品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4、相关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或必要的文件;
5、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应为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制造商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商标持有人,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品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制造商名称、品牌和产地),拟代理品牌须满足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査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
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4日上午9:00-11:00, 下午 15:00-17:00,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6楼(612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七、监督:
山东菏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530-5928562)
邮箱:hjgtjc1111@126.com
八、联系人方式:
联 系 人:孙学盼
联系方式:15806786966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菏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