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日期:2024-02-29
一、项目编号:SZWS-2024003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盛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经开区人民南路中豪国际商业博览城26栋4层2-5号
成交金额:食堂经营服务990000.00元/年,副食品采购费率:98%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经开区食堂,共2层,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服务对象为宿州经开区管委会、新区建投集团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园区企业工作人员等,就餐人数约160人/天,园区企业就餐人数每日不固定。
服务要求:为宿州经开区管委会、新区建投集团及相关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园区社会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服务和包厢桌餐服务,包括早餐、中餐、晚餐及加班餐。
服务时间:三年(自中标人进场经营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但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中标人负责食堂经营,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五、评审专家名单:甘保兴(组长)、张堂田、程雪芹、程晓玲、郭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3区13栋,联系方式:0557-36555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市新区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鞋城5路508号
联系方式:惠宇宇 0557-3088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3区13栋
联系方式:0557-36555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7-365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