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某部食堂和接待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LSXYF-F1001)(第1包)
某部食堂和接待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LSXYF-F1001)(第1包)
发布于 2024-03-01

招标详情

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食堂和接待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和接待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备注

1

某部食堂和接待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我部需要引进具有营业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或者餐饮公司,主要承担餐饮制作、食堂管理、卫生清洁、客房服务等服务保障工作,我部负责提供食堂和客房设施设备、采购主副食原材料及客房物资、支付劳务报酬和质量监管等工作。

见附件1

441万元

2024年8月

三、服务时间和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8月。

预计交付地点:陕西省(市、自治区)华阴市(区)。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当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到试用期考核标准要求的,可签订服务期1年的合同(含试用期)。

五、报价范围及结算方式

(一)预算约为441万元/年,共1年。该项目无预付款,合同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支付,下月支付上个月费用。

(二)本项目报价包含人员工资、体检、培训、社保、加班费、福利费、管理费、餐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中餐费由供应商参照军人伙食费标准每人每日35.85元按月向甲方支付。

六、拟设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提供近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提供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个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

7.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专业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客房经营所需特定资质;

2.具备国家法律认可的运营条件,具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投标人提供3个2021年以来为军队、政府、学校和大型国企提供的团餐保障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首页、标的清单页(含就餐人数)、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页)。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服务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递交要求;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至电子邮箱:972040182@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的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公示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以申请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联系人电话,逾期递交的邮件,我部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 18391435135

联系人: 王先生 15666164718

八、监督人

联系人:周先生 13026411943

点击下载 : SCAN4460.pdf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