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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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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订单号:FWYJ4212812400423228

本次成交金额:¥226,800.00

采购单位:赤壁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冯力

联系电话:0715-5360559

成交供应商:赤壁市军华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4年03月08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需求:服务项目:赤壁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劳务包厨服务 1.工作地点:赤壁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 2.工作内容:采购方将本单位食物加工制作的食堂操作间以包厨的劳务用工形式承包给乙方,由服务响应方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和标准制作本单位职工的早中工作餐、客餐。 3.工作要求:服务响应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卫生、食品安全法,为甲方提供卫生、安全、高效、优质的餐品制作服务和干净、整洁、舒适的就餐环境。 4.双方权利义务: (1)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的权责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手续,提供食堂操作间餐品制作所需的相关设备和各类设施,包括冰箱、厨具、灶具、餐具等;负责食堂的水、电、气、暖的正常供给。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餐品加工制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 3.甲方可根据季节变更和乙方商定调整菜品,保证菜品推陈出新以满足职工的用餐需求,力求色香味俱全。 4.食堂所有设备、餐具、低值易耗品添置及维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购置或维修。 5.甲方向乙方移交食堂使用权时需对食堂资产进行清点,并制作食堂资产清单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因其他原因结束合约,双方需根据资产清单做好资产交接手续。 (2)服务响应方(以下简称乙方)的权责和义务: 1. 食堂内所有员工的劳务关系隶属乙方,不与甲方发生直接劳资关系,由乙方负责支付食堂员工的薪资。乙方有权自行聘用、调用组内工作人员,但需要取得健康证明并向甲方报备。 2. 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作业,注意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保证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合格)。体检费由甲方承担,健康证由甲方保管。若乙方相关人员自体检日起工作未满一年即辞工,需支付体检费后方可离职并带走健康证。 3. 乙方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卫生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期间负责所聘员工的安全,需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每年须定期为食堂所有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拟定菜单、负责拟定食材原材料采购清单,及时按需填写原材料领用单。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可口饭菜,满足甲方职工的就餐需求;完成甲方临时交付的工作。 5. 甲方指定的外协单位每次配送菜品、粮油等物资时,由乙方协助甲方称重、检查物资质量并及时记录在册、入库保管。务必防止变质、发潮、霉变的食品流入食堂。 6. 乙方负责食堂内的食品卫生安全,及时处置食堂作业产生的垃圾、泔水,保证食堂工作环境的卫生舒适。甲方可适时对乙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足之处予以指出,乙方需及时整改落实。 7. 乙方对厨房内相关设备须爱惜使用,合理使用食材,尽量避免浪费。不得利用甲方移交的厨房、餐厅、粮油等食材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服务响应说明:严格按甲方采购需求执行,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作业,注意个人卫生、着装整洁,保证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合格)。体检费由甲方承担,健康证由甲方保管。若乙方相关人员自体检日起工作未满一年即辞工,需支付体检费后方可离职并带走健康证。 2. 乙方负责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卫生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期间负责所聘员工的安全,需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每年须定期为食堂所有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拟定菜单、负责拟定食材原材料采购清单,及时按需填写原材料领用单。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可口饭菜,满足甲方职工的就餐需求;完成甲方临时交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