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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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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T2024-0027

二、项目名称: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南通普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万寿路888号

成交毛利润率: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本院现有职工172人,值班人员25人左右,就餐标准26元/天,毛利润控制在30%以内。

服务要求:(一)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须在餐厅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餐厅所需餐桌椅、餐具等;

(三)水、电费成交供应商承担80%,医院承担20%。医院每年收取设备折旧费2500元,合同签订前付款;

(四)成交供应商所使用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成交供应商采用自主经营的方式,保障医院职工和病员一日三餐供应,三餐供应时间应满足医院工作要求,对特殊需求的住院患者还应提供订餐送餐服务;

(六)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所有菜肴、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随时接受院方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达标时,院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所有责任、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同时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餐饮标准:早餐品种齐全、花式多样,中、晚餐除提供职工、病员普通餐外,还必须提供相当数量的菜肴,以备职工、病员选购,亦可提供一些个性化的炒菜及工作餐服务等;

(八)本院现有职工172人,值班人员25人左右,就餐标准26元/天,毛利润控制在30%以内。

(九)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少量小食品(如牛奶、方便面、糕点等)、食品佐料(酱油、醋等调味品),供应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职工折算现金;

(十)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十一)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食堂应指定食品留样制度,并保留登记台账,设专人负责;食品成品留样每份不少于100克,保留48小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云林,李仁华,邓正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中标服务费: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

地 址: 如皋市磨头镇

项目经办人姓名: 石明富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151628350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项目经办人姓名:张慧莉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0513-88555586


如皋市磨头镇卫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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