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HQWXD-F1052
三、最高限价:7.4元/人/天
四、项目概况: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主副食品加工制作,食堂卫生清洁,餐具清洗、消毒、分发,食谱制定和原材料验收,出入库登记管理,食品留样,食堂秩序管理,饮食保障人员管理等,并按要求做好与饮食保障有关的其他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完注册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未完成注册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须提供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相关资质(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相关项目)2、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09001 或 GB/T19001), 并提供近三年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报名时缺一不可,如授权委托人非本单位人员及借用他人单位资质报名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每日上午09 :00 至12 :00,下午14 : 0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售 。
(三)申领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176105450@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亚龙
办公电话:0311-87018305
移动电话:13722444857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8036905560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