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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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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的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WY-ZY-20240305),比选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2024年度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

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287.60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粮油、调料、水果、蔬菜、肉类等生鲜食材供应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包一:雁江区域食堂食材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雁江区域食堂(暂定芭蕉林电信食堂、通服食堂、铁塔食堂)经营所需的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生鲜肉类等食材物资。如后期有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预算含税金额:233万元

结算方式:按照资阳市发改委发布的主副食品指导价或城西综合市场零售价为基准价,以采购当期报价的折扣比例为最终结算价。结算金额=核定的含税单价*数量*折扣率。

采购要求:采购人将在每周出具食材单,中选人根据食材单进行报价,由当期报价低的供应商进行供货,如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后由另一供货商供货。如供货商出现3次服务送货质量或送货时限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并有权终止合作。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5人。

标包二:乐至区域食堂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乐至区域食堂(暂定乐至电信食堂)经营所需的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生鲜肉类等食材物资。如后期有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预算含税金额:含税总金额24.4万元

结算方式:核定的含税单价*数量*折扣率

采购要求:每周由中选供应商报价,按照资阳市发改委发布的主副食品指导价,或采购人在乐至长城超市、家家乐超市进行调价,核定采购价格后,按核定后的价格执行结算。如供货商出现3次服务送货质量或送货时限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并有权终止合作。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人。

标包三:安岳区域食堂物资采购

采购内容:安岳区域食堂(暂定安岳电信食堂)经营所需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生鲜肉类等食材物资。如后期有新拓展的食堂业务仍按此采购执行。

预算含税金额:含税总金额30.2万元

结算方式:核定的含税单价*数量*折扣率

采购要求:每周由中选供应商报价,按照资阳市发改委发布的主副食品指导价,或采购人在安岳尚东超市、安岳柠都超市调价,核定采购价格后,按核定后的价格执行结算。如供货商出现3次服务送货质量或送货时限等问题,采购人有权考核供应商,并有权终止合作。

中选人数量:中选人1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不能超过各标包含税预算金额,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方式

1.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本项目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3.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3.1.3参选人需书面承诺:(1)参选人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承诺函)。(2)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廉洁承诺书)(3)参选人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

3.1.4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括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或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销售资质。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招标人认为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串通投标、严重违约、行政处罚或者安全问题的;

3.2.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2.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77号川通服三楼资源中心。

5.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或法人代表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现场获取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邮件获取

(1)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参选人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70018874@qq.com,并注明报名相关信息,在报名有效期内,参选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5时00分。

6.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77号川通服三楼资源中心。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站:https://szyc.chinaccs.cn/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北路177号川通服三楼资源中心

邮 编:641300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8190298807

电子邮件:370018874@qq.com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