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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玉立华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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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源智慧水务总部项目生活区食堂承包

招标详情

湖北武源智慧水务总部项目生活区食堂承包


投标邀请

招标人湖北玉立华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我司湖北武源智慧水务总部项目生活区食堂承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招标人明示资格、能力等要求的报名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武源智慧水务总部项目生活区食堂承包,现对该项目的食堂承包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范围

第一条 用餐人数: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最高峰约100余人。

第二条 项目体量:面积约5000平方。

第三条 食堂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薛峰社区旁。

第四条 食堂设备:除食堂板房由公司安装,其余食堂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所有设备设施均由承包方提供。

二、承包经营期限及方式:

第五条 承包期限: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止本期项目结束。

第六条 承包方式:采用全托的承包方式。公司只提供场地,由承包方自行购置所有设备设施,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七条 承包期限内的水、电、气、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承包方与公司正式签订《食堂承包合同》之日前,由投标人一次性缴纳租金,租金费用由自主投标决定。

三、承包经营要求:

第十条 承包方的资质要求:

1、承包方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承包工作经验,拥有2名以上厨师,拥有食堂工作人员5人以上。

2、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3、承包方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体检报告等资质文件复印件交公司备案。

4、承包方要严格按照《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并承诺按《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承包方经营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监督,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公司工作秩序的行为。承包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经就餐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问卷调查(如超过30%对用餐不满意)及公司会议的决定,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2、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公司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公司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公司声誉,承包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和租金。

3、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承包方的员工,与公司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第十二条 其他有关规定:

1、承包期间承包者对经营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门面及内部装修,需报公司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承包经营者自负。

2、雇用人员的体检、办证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各种费用由承包者自负。

3、雇用员工的社保由承包者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

4、承包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承包者负责,并赔偿公司的一切损失。

5、承包经营者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作息时间,原则上早餐6:00-8:30,中餐11:00—13:30,晚餐17:00—18:30。施工现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就餐时间时,项目部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要按要求安排就餐时间。

6、承包经营者必须在所投标经营场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按甲方规定的加工、生产、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

7、承包者如合同期满后,不再继续续租除可移动设备外,在设备设施拆除时对房屋主体不造成破坏性的情况下,乙方可将设备设施带走,土建及固定水、电设施不得损坏和拆除。

8、参投者如果认为承包期限需要延长,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承包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期。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

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3月 13 日通过华隆集团公众号、华隆集团微信群、华隆集团各项目群等发布,发布时间为5日。如供应商确定参与,应按文件要求及时编写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至投标人指定收件地址或自行送达玉立华隆建设集团行政办公室并签收(收件人为邹丽娟15871352832)。

五、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 8 时前,逾期皆视为废标并退件处理。

六、投递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玉立华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管理中心:刘立志 18327619617

联 系 人:邹丽娟15871352832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玉立大道216号四楼行政办公室

七、开标及定标方式

开标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由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各安排一名代表及本项目项目经理共同开启密封的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定标原则为采取“评定分离、合理低价优先”的原则,在价格区间差别不大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具有劳务资质或具有营业执照的投标人。

八、合同签订方式

中标人严格参照所提供的合同模板进行签订,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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