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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宁海关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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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海关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和食材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第二次)

招标详情

根据采购有关规定,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宁海关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和食材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宁海关。

二、采购单位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海关大院。

三、采购项目名称:普宁海关2024年食堂管理服务和食材采购项目。

四、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为海关食堂提供厨房服务、卫生服务及供应食材。

五、服务时限:从2024年4月起至2025年3月结束,共一年。

六、预算金额:食堂管理服务预算约为13.38万元;食堂食材预算金额约为45.5万元,每月按实结算。

七、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八、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劳务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评审小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合法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经评审小组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下资料的顺序装订,带至普宁海关办公楼410号办公室办理竞价报名手续。

(一)《报名函》(内容含报名项目的具体名称,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有物业管理服务等。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手机号码、邮箱。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六)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七)企业服务承诺(内容含是否有过严重违章;中标后项目不转包、项目负责人不更换的承诺)。

(八)近三个月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税收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十、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663-2796868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

普宁海关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