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物质救助+服务保障+引导发展”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全市低保、特困家庭中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重病重残等200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按照就近原则,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具有服务资质的公益类组织或机构,根据服务对象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服务,提供送餐服务、陪同送医、居家照料服务、日间托管服务、清洁卫生服务、买菜购物服务、家电维修服务、个人护理服务等日常照料服务;对低保家庭中学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对有特殊需求的社会救助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精神层面的救助服务。每人每月开展一次服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45分钟,服务记录包括:服务计划、服务照片、服务资料、服务确认等材料,服务完成后要将所有的资料装订成册存档。
(二)对全市200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配合做好对全市200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日常监督检查。
2.配合做好对全市200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开展年末绩效评价考评,做好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任务。
(三)档案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对象“物质救助+服务保障+引导发展”档案。服务完成后要将所有的资料装订成册一人一档,存档并建立电子档案。
(四)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需派驻一至两名工作人员,配合民政局按照全市每月新增低保家庭的30%进行家计调查。
三、服务时间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项目金额
项目金额180000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市场监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上年度年检结果须达到“合格”。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三)服务涉及领域与其被核准的业务范围相符;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供应商需提供工作人员相应的职业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内容:
(一)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报价表;
(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必须有法人代表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四)有效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其他证件;
(五)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六)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七)信用记录;
(八)单位业务范围相关证明资料;
(九)内部管理制度。
七、投标、开标和中标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 17:00 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扎兰屯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办214室,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一律不接收。投标文件须五册(正本一册、副本四册),且单独A4纸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递交材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8日09:30。市民政局会议室开标,请投标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三)评审结束后,在扎兰屯市民政局公众号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三天。
(四)若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将中止此次采购活动,重新招标。
八、评标方式
(一)由扎兰屯市民政局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供应商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
九、采购须知
(一)响应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扎兰屯市民政局公众号发布。
(三)联系人:卢俊洋 电话:0470-3218821
附件:1、《技术参数》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评分表》
扎兰屯市民政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技术参数
序号 | 分项服务内容 | 数量及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1 | 全市低保、特困家庭中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重病重残等200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进行个性化定制服务,提供送餐服务、陪同送医、居家照料服务、日间托管服务、清洁卫生服务、买菜购物服务、家电维修服务、个人护理服务等日常照料服务;对低保家庭中学龄阶段的未成年人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对有特殊需求的社会救助家庭,提供生活指导、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精神层面的救助服务 | 200人 | 800元 | 160000元 | |
2 | 每人每月开展一次服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45分钟,服务记录包括:服务计划、服务照片、服务资料、服务确认等材料,服务完成后要将所有的资料装订成册存档。 | ||||
3 | 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派驻一至两名工作人员,配合民政局按照全市每月新增低保家庭的30%进行家计调查。 | 根据低保新增人员拟定 | 20000元 | 20000元 | |
合计 | 180000元 |
附件2:
64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