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金科大厦厨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金科大厦厨房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怡通道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1.项目名称:金科大厦厨房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3.工程规模:本工程是金科大厦厨房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安装部分:安装厨房设备及其相应电位、给水位、排水位;安装厨房照明;安装厨房风机、油烟处理器、不锈钢风管和风阀等。装修部分:拆除原有间墙及排水沟;新做铝扣板天花、600*600mm防滑地砖、间砖墙、墙身贴300*600瓷砖、不锈钢门、不锈钢排水渠、拆除原有台阶新建斜坡及护栏等。
4.计划工期: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指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因素而延长。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施工的,经发包人同意工期可顺延。
5.招标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组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以及投标函附录、履约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声明函、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等。
(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以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指定需签名盖章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可使用个人印章或签名章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简单装订,全部文件装入一个或多个包装袋且密封,所有封口处皆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装袋上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
五、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根据相关规范计算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766,996.10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1,326.84元(具体分项数值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六、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
投标文件须于2024年4月1日9时00分~9时30分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会议室。2024年4月1日9时30分在上述会场召开开标会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或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报名。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757-86329619 联系人:谢小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fshnzx.cn/)以及(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十、其他
10.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同时中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怡通道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29号金科大厦3座20层2001室之一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620779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海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
联 系 人:肖小姐
电 话:0757-86329619
电 子 邮 件:Fs_HaiN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