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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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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3-018-ZC

项目名称: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6800

最高限价(元):200000,1868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确保让全校师生吃到营养可口、价格合理的饭菜。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三楼教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6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为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三楼教职工餐厅提供选定食材。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服务期限拟定1年,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 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00%、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0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或经营(流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标项一: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或经营(流通)许可证》;(实行电子化证书省份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有二维码可供查询);;
【标项2】
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或经营(流通)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标项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或经营(流通)许可证》;)(实行电子化证书省份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有二维码可供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3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昌吉六工镇社会福利产业园区

联系方式:15899151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0991-451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庆军

电 话:0991-4519928











附件信息:

XZJ243-018-ZC 磋商文件 新疆残疾人职业中专学校2024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3.18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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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说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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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